“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如孔子所言,在古代社會統(tǒng)治者的德行就像風一樣對社會產生著重大影響,領導者如何執(zhí)政,不僅直接影響到執(zhí)政效果,也引導著社會整體風氣,關乎立國安民大局。中國古代非常重視官德,強調官德在治國理政中的主導作用,歷朝歷代的官方文獻和私人著作中,保留著大量相關論述。古人留下的官德思想和相關制度豐富而成熟,對今天亦有參考價值,我們或許可以從中獲得某些有益啟示。
通常說來,人們普遍認為,中國古代官德即中國古人為官的行為準則,是古代官吏的素質修養(yǎng),反映了古人從政的道德要求。其實,這樣的理解過于片面。根據對典籍記載的梳理,我們能看到的中國古代官德,不僅僅是古代居官從政者的職業(yè)道德,其內容涵蓋了“道”“德”“法”三方面的問題。“道”,是為官的原則;“德”,是為官的修養(yǎng)道德;“法”,是對為官者權力的規(guī)制。古代官德不僅包括古人居官從政的具體道德準則,同時還體現著古人的治國方略和制度設計,具有更深層次的內涵。如果只是將古代官德簡單地歸入從政素養(yǎng)或道德領域,則不僅輕視了古人的政治智慧,更低估了古代官德的巨大思想價值。
因此,若從狹義上看,中國古代官德是古代各級官吏運用權力、執(zhí)行公務過程中應當遵守的具體行為準則,可以視為古人居官從政的職業(yè)道德。若從廣義的角度進一步分析官德的內涵,則它不僅僅是具體規(guī)制,還是抽象的執(zhí)政指導思想。中國歷史上許多思想家、政治家都曾從不同角度論述官德之內涵。如,西周時期周公旦提出“明德慎罰”思想,認為統(tǒng)治者應該“以德配天”以實現“保民”,統(tǒng)治者要通過修德性、行德政、施德教,來達到治國安民的目的;春秋時期鄭國子產提出“寬猛相濟”思想,認為應針對社會形勢的需要,靈活確定統(tǒng)治策略,讓強硬的治理措施與寬仁的統(tǒng)治策略相互補充;西漢時期董仲舒提出“德主刑輔”思想,強調“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這些向世人展示了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對于“德”的深刻理解,而作為一個明智的歷史文化繼承者,我們對古代官德內涵的界定及解讀也需要放寬視野。
中國歷朝歷代的官德規(guī)定既有共同點,又各有側重。如:西周有智、仁、圣、義、中、和“六德”,以及孝、友、睦、姻、任、恤“六行”;秦朝有忠信敬上、清廉毋謗、舉事審當、喜為善行、恭敬多讓等“五善”;漢朝有質樸、敦厚、遜讓、節(jié)儉等“光祿四行”;晉朝有忠恪匪躬、孝敬盡禮、友于兄弟、潔身勞謙、信義可復、學以為己等“中正六條”;唐朝有德義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等“四善”等等??傮w上看這些規(guī)定既反映了古代從政者的道德修養(yǎng)和素質要求,也確定并引導著從政者職業(yè)操守的具體準則。
以上關于官吏職業(yè)道德操守的具體規(guī)定,大多是關乎道德修養(yǎng)的范疇。從中可以看出,首先,古人都強調居官者必須具備“公正無私”之德。“以公滅私,民其允懷”,“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就是說執(zhí)政者能以公心滅私欲除私利,百姓才能信賴歸服;不偏袒少數人利益,不結黨營私,國家的政令就能暢通,國家就能興旺發(fā)達。“公正無私,一言而萬民齊”;其次,古人認為清廉勤謹是最重要的官德,“能吏尋常見,公廉第一難”,這一點受到普遍認同。清朝名臣陳宏謀曾明確地說,“親民之官,以廉為基”,在他所著《從政遺規(guī)》一書中還總結說:“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縱觀歷史資料和文獻的記載,古代對官吏的道德要求,大多強調公、善、慎、廉等方面,這四個字形成了對古人為官的比較系統(tǒng)的道德規(guī)范。
對古代官德要求的歸納整理,不僅能夠體會古人政治智慧的傳統(tǒng)魅力,也能夠將其中部分內容適應時代需要進行轉化應用,促進“現代官德”的確立及構筑,繼而提升現代政府官員的執(zhí)政道德觀,有益于廉政建設、作風建設。
其一,官德維系著為官者的仕途升遷和政績評價。中國古代官德蘊含了豐富內容,作為古人在長期政治實踐活動中所創(chuàng)造、積淀的歷史財富,無論其“修身、愛民、納諫、尊賢”的歸納,還是“公、廉、慎、勤”的具體準則的總結,都是后世可以傳承延續(xù)的寶貴遺產,更是現代執(zhí)政者從政道德的有益借鑒。
其二,官德引導著政府官員的從政道德風氣和整體社會風氣。實踐證明,“上行則下效,大臣不廉,小臣必污;小臣不廉,風俗必敗。”通過執(zhí)政者官德思想、官德意識的培養(yǎng),官德修養(yǎng)、素質的提高,能夠實現“政者,正也,子帥(率)以正,孰敢不正”的效果。如孔子所言,統(tǒng)治者的德行就像風一樣對社會產生著重大影響,官德不僅事關執(zhí)政者安身立命之基,更是關乎民風、國風的大事。常修為政之德,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不僅是對領導干部執(zhí)政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社會能否清正廉潔、和諧有序的重要因素。
其三,官德關系到權力法規(guī)的運行和具體執(zhí)政效果。春秋時管子說過,官職“授有德則國安,授無德則國亂”,漢代王符進一步直言“德不稱其任,其禍必酷”。為官者的才能固然重要,但是官德更重要,否則其才越大其害越大。從官德的法律規(guī)制而言,法規(guī)對權力的限制,是古代官德中常常被忽略的內容。其實,中國古代的“德”與“法”從來都不是對立的,但古人相信“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吏不良,則有法而莫守”。無德者執(zhí)政無德政,無德者立法無善法,這種對于德與法的辯證看法也不無借鑒意義。
其四,官德體現了治國方略的價值取舍,反映了執(zhí)政措施對形勢的適用判斷。中國傳統(tǒng)政治智慧博大精深,古代官德中蘊含的豐富內容,是古人在長期政治實踐活動中所創(chuàng)造、積淀的歷史財富,不僅僅是古人從政的道德價值觀,也體現著各個歷史時期的執(zhí)政者針對不同社會形勢需要,對治國方略的判斷取舍。其中因形勢不同而采取不同治理方法、選擇任用不同官員等有效做法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