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以“善治”為核心的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治理所要實現的重要目標之一。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會《決定》中20次提到“公平”一詞,充分說明公平在現代治理理論與實踐中的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新年賀詞中更是明確指出,“推進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讓國家變得更加富強、讓社會變得更加公平正義、讓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我國有超過2000個縣市,縣市人口占全國人口的70%以上,縣域治理既是國家治理的重點,也是國家治理的難點,實現縣域經濟社會的公平發(fā)展,無疑是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公平發(fā)展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因此,測度中國縣市經濟社會公平度現狀,發(fā)現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對于改善中國縣域地區(qū)經濟社會公平程度,以及推進整個國家經濟社會更加公平地發(fā)展,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人民論壇問卷調查中心構建了縣市經濟社會公平度測評的理論模型,并根據統(tǒng)計年鑒等公開數據,對江蘇省36個縣市的經濟社會公平度進行了測評、排名和進一步分析,數據采集整理、測評分析等相關工作由民智市場調查有限責任公司實施。
一、測評體系的構建原則、依據與指標的選取
為客觀分析和比較縣域經濟社會的公平程度,應選取兼具代表性和可得性的數據指標,并通過定量分析,準確、科學地測量縣市經濟社會公平所涉及的各個指標。為實現這一目的,我們需要吸收國內外已有研究成果和相關理論,更需要充分考慮當前我國縣市經濟社會的實際發(fā)展情況。
在構建經濟社會公平度的測評體系過程中,我們主要遵循了全面性、敏感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動態(tài)性五個基本原則,以用盡可能少的指標來客觀評價公平程度為最終導向,以我國目前所處的發(fā)展階段和經濟社會狀況為根本前提,最終選取了阿瑪蒂亞森的正義觀和馬克思的公平分配理論為依據,搭建了功能公平、可行能力公平以及結果公平三個維度,確定了底線公平、機會公平和分配公平三個一級指標(見圖2):
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