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形象地形容了部分領導干部欺上瞞下的現象。這種欺上瞞下主要是領導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上欺騙,博取信任,對下隱瞞,掩蓋真相,不作為、慢作為、不敢為,以致貽誤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響及后果,嚴重影響黨群關系、社會穩(wěn)定以及國家發(fā)展,危害巨大。
韋伯關于科層制的論述、關于科層組織效率的正功能和適應性、靈活性缺乏的反功能的分析,以及國內學者王亞楠關于干部政治、公共選擇理論的“政治人”和“政治市場”的分析,都對干部欺上瞞下的問題進行了理論上的深刻闡釋,但學術方面的研究并未對現實中領導干部欺上瞞下的行為形成約束,其在中國仍顯著存在。
當前,部分領導干部欺上瞞下問題存在于中國具體政治實踐中,主要源于干部面對潛在的損失、影響、危險和傷害所產生的一系列的反應機制。當有些領導干部認為自身受到外界的人或環(huán)境因素的威脅而產生強烈的不安、焦慮等情緒時,會無意識地激活一系列的防御機制,以某種歪曲現實的方式來保護自我,緩和或消除不安和痛苦。因此,想要深刻地研究部分領導干部欺上瞞下的各種表現,必須搞清欺上瞞下現象產生的心理機制及其內在邏輯。
部分領導干部欺上瞞下的心理學闡釋
某種程度上,欺上瞞下問題已經成為一種干部病癥,逐漸沉淀為官場中一種自覺或者不自覺的亞政治文化與政治心理,從干部思維到行動、從組織文化到組織行動、從主觀認知到客觀機制都在影響著體系內的官員,抑制著政黨組織制定合乎目的的機能活動的規(guī)則。
欺上瞞下是一種集體無意識
這種集體無意識所關注的是官員群體成員中某種主觀要求與其所處的社會政治生活之間的交互作用。
在中國政治實踐的困境中,這種集體無意識指的是欺上瞞下的干部作為群體認知的集體無意識。它是經歷了對領導干部的個體差異整合、規(guī)范之后的產物。同時,這種集體無意識也受到組織的規(guī)則、結構、文化傳統(tǒng)和歷史遺傳等若干要素影響——比如偏差的政績考核指標等——嵌入心理結構而起結構性作用的產物。通過這種整合的、結構化的集體無意識,政治實踐中的知識、技能、習性、榮譽感等形成一種認知的潛在狀態(tài)。這使得欺上瞞下的干部都或多或少地具有接受這種集體無意識的可能性,而集體無意識最終也成為一種通過一代代人遺傳、在政治實踐的深層次作用下而形成的自我防御。
欺上瞞下具有欺騙或自我麻醉的性質
它是以掩飾或偽裝干部真正的動機,或否認可能引起本位利益受損的意愿、行為、話語的存在的方式來發(fā)揮作用的。
欺上瞞下的自我欺騙或自我麻醉也表明制度所規(guī)定的、領導干部所說的,并不必然與其實際的表現完全一致。通過欺上瞞下,這些領導干部以其森嚴的等級和“專業(yè)知識”、“職務機密”等借口來自欺欺人、應付組織、愚弄人民。特別是當他們認為自身利益可能受到潛在的威脅時,他們會編織種種冠冕堂皇的理由、說教等等掩飾自身真正動機。
部分領導干部欺上瞞下的心理機制
部分領導干部欺上瞞下,實際追求的是與一定的特殊群體利益相適應的、與人民相脫離的利益。這種類型的干部為使自身效用、利益免受損害,把追求特殊利益超然于人民的共同利益之上,忘記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和“為人民服務”的原則,干部個體熱衷于知識壟斷、職務機密、特權法定等權力法則,由此在政治實踐中產生了以下四種心理機制。
欺上瞞下是一種投射或移置心理機制
所謂投射或移置,是指把自己的性格、態(tài)度、動機或欲望,投射到別人身上。部分領導干部欺上瞞下的投射或移置心理機制含有兩種特殊的涵義:一是干部個體將自己的某種歪曲念頭或某種惡習,生搬到他人身上,指斥他人有這種念頭或惡習,或者把自己所不能接受的性格、特征、態(tài)度、意念和欲望轉移到別人身上,指責別人這種性格的惡劣及批評別人這種態(tài)度和意念的不當。譬如,一個在潛意識里具有強烈權力欲望和物質欲望的官員,在接受賄賂的時候,卻把責任歸咎于施賄者的誘惑,令他無法拒絕,并且通常還會表現出十分厭惡的態(tài)度。對干部個體內心中的這種投射或移置機制進行研究,能讓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干部是如何利用別人作為自己的“代罪羔羊”,使其自身逃避本該面對的責任。
二是通過投射或移置機制,干部個體把他的私人動機投射或移置到公共事務上面,并運用公共利益的措詞使這種投射或移置合理化。譬如,我們經??吹讲糠指刹看蛑鵀槿嗣穹盏钠焯栃幸患褐?,尤其是社會中形形色色的公費旅游、出國考察現象,諸如XX市總工會21人公款游,以“幫扶款”名義報銷的事件就充分展現了在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籍口背后,某些干部是如何慷公家之慨而行一己之私的。從這些干部個體的內心來講,他們熟練地運用“投射法”將內心本能欲望的沖動以及憤懣、不滿等情緒投射到外部世界去。這樣,他們就可以將內心的、私人動機上不道德的成分指向外部世界假想敵的“不道德”,從而避免干部個體在接受賄賂時產生內心的焦慮,得到自我安慰。通過對“移置”、“投射”的分析,我們認識到部分干部的私人動機并非與公共利益相符合。
欺上瞞下是一種自居心理機制
所謂自居作用,是指一個人把所欽佩或崇拜的某個人或團體的特點視為自己的特點,用以掩護自己的缺點。自居作用是干部個體的重要心理特征之一,在部分領導干部欺上瞞下行為中,自居作用包含兩個方面:一是指干部個體模仿心目中的重要人物,如上級領導、領袖人物等的言語、動作、表情,并以他們的形象來支配自己的言行。我們知道,官員的考核、升遷要依靠年資或政績,特別是取決于上司對其主觀意義上的評價。此外,固定的權限和薪金、嚴格的等級制度等,都使得干部的生存和發(fā)展受到嚴格的限制。因此,某些干部渴望得到比自己地位或成就高的人的認同,以消除個體在干部政治生活中因無法獲得成功或滿足時而產生的挫折所帶來的焦慮。
二是領導干部、上下級之間的相互聯系屬于這樣一種自居作用,它是建立在情緒的共同性質之上的。我們知道,干部個體都是干部團隊的組成部分,勢必為干部政治中包括業(yè)緣、地緣、親緣、專業(yè)、特長、愛好等眾多的群體意識形態(tài)所制約并根據其來構建自我形象。正是通過自居作用,干部政治中的各種潛規(guī)則、不良言行與現象被干部個體內化并在干部個體內部發(fā)展成為人格的一部分。譬如,本是封建社會腐敗惡習的官官相護、貓鼠關系等,成為某些地方官場心照不宣的潛規(guī)則,其表現是極少數領導干部之間互相庇護,下級維護上級,上級偏袒下級,久而久之這種關系會演變?yōu)橄录墝ι霞壍娜松硪栏健A硗?,一些下級對上級有畏懼感,對領導唯唯諾諾,只要是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無論對錯都堅決執(zhí)行,實際是怕影響自己的升遷和既得利益。這種關系是不良官場文化的一種反映,不利于領導干部之間形成團結合作的同志關系,導致干部之間人際關系非正常化。它們相互交織錯綜復雜,會衍生出更多、更復雜的社會網絡,滋生更多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