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洋務運動帶來的利益得失和多寡形成了復雜的利益集團,這些人集群在一起形成的集團式?jīng)_撞和內(nèi)耗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改革的方向和程度。思想與政治利益之爭推動洋務運動走向中體西用;軍事集團利益之爭使清軍貌強實弱。洋務運動雖然發(fā)生在100多年前,但依然值得我們?nèi)パ芯浚兄诟玫乩斫夂屯七M現(xiàn)時代的改革。
【關鍵詞】利益之爭 洋務運動 影響
【中圖分類號】K256.1 【文獻標識碼】A
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后,清朝面對外國肆意入侵和國內(nèi)農(nóng)民起義而形成的岌岌可危的統(tǒng)治狀態(tài),朝野中的有識之士提出了洋務改革的思路,并付諸實施。但甲午戰(zhàn)爭擊碎了清朝希望通過洋務運動求強求富的夢想,洋務運動沒達到原定目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至少應認識到,改革利益得失所形成的利益集團間的內(nèi)耗、相互沖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洋務改革的結果。
思想與政治利益之爭推動洋務運動中體西用
洋務運動作為一種自上而下的改革運動,必然有許多思想政治觀念從社會頂層和一些社會精英中開始形成,他們力求通過思想先行來推動社會改革共識的形成,因而思想政治領域上的爭論也首先和主要在知識層、統(tǒng)治管理高層展開。
洋務運動在思想觀念上的主要爭論是中國要不要用洋務來強國。由于人們的習慣性思維、戀舊情感、新事物的優(yōu)點還未顯現(xiàn)等因素,朝廷內(nèi)外有相當多的人具有強烈的頑固保守思想。反對洋務的頑固派以倭仁、徐桐、李鴻藻及后期的張家驤等,成員多數(shù)為熟讀經(jīng)書的文人學士出身的文員,他們抱團取暖,堅持守舊觀念,以此來保持他們作為道德思想的解讀權威在社會上的存在。洋務派主要以奕、曾國藩、李鴻章等手握管理實權的中央和地方官員中的開明人士為主。洋務運動的大部分時間處于太后垂簾聽政、正統(tǒng)皇帝權威較弱之際。因此,圍繞要不要實行洋務在朝廷內(nèi)爆發(fā)了三次較大規(guī)模的爭論。18世紀60年代關于同文館招收科甲正途人員入天文算學館的爭論;70年代關于應否停造輪船的爭論;80年代關于修筑鐵路的爭論。
頑固派反對洋務運動的基本理由是:洋務在做“卑,野”之事,有損國格尊嚴。頑固保守勢力影響是相當強大的,即使是贊成洋務的官員也對學習西方心存芥蒂。因此爭論的結果大多數(shù)人極易偏向“中學為體,西學為用”這種帶有一定折中意義的指導思想。這一指導思想相當程度地減弱了對洋務運動的反對聲,但同時也給洋務運動留下了遠水解不了近渴的宿命。這些爭論告訴我們:思想觀念的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背后的利益分化及所代表的不同利益集團。
思想觀念的爭論明確了洋務運動走中體西用之路,而政治利益集團的權力之爭則加速了地方洋務集團的生長。1861年,6歲的同治繼承咸豐登基,不久后的辛酉政變推翻了八大臣輔政體制,建立起以慈安、慈禧兩宮垂簾聽政,咸豐之弟奕為首的軍機大臣參與議政的聯(lián)合執(zhí)政體制。不久太后集團與奕集團圍繞統(tǒng)治權展開爭斗,爭斗以太后集團的勝利而告終。在此過程中,太后與奕兩大最高層利益集團出于維護皇朝和壯大自己勢力的考量,都對地方洋務勢力展開拉攏。因此,洋務派的自強主張一般都能得到清朝政府允許,各地督撫們的洋務熱情也較為高漲,這為洋務運動的深入展開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條件。1875年同治皇帝病死,光緒4歲登基,其父親奕譞勢力大增,但奕掌控了軍機處和總理衙門等行政中心。因此這兩大集團又展開新的行政控制權的爭奪。
政治利益集團的爭斗使不同的群體為獲得自己的政治利益而去拉攏其他群體,且經(jīng)常會在不影響自己利益的基礎上給予被拉攏的群體比想要更多些利益,從而換取他們對自己的支持。如奕譞屬于偏守舊的人物,但為與奕集團爭人心,做了許多連奕都不敢做的事來迎合勢力逐漸強大的地方洋務派。如在馬尾海戰(zhàn)后建立了以他為總理大臣的海軍衙門,并下?lián)芫蘅罱ㄔ煅惭笈?,加速北洋艦隊的成軍。可見,清朝上層統(tǒng)治集團內(nèi)的政治利益的爭斗給了李鴻章、左宗棠等地方洋務實力派借勢擴展自身實力的極好機會。當然,不可避免的是上層利益集團的爭權奪利使洋務派無法長期、深入、全面地實施洋務事務。
思想觀念上的激烈爭論需要獲得妥協(xié),中體西用給這種妥協(xié)提供了理論依據(jù)。政治權力的爭奪需要獲得支持者,以漢官居多的地方首長就成了政治支持力量的主要來源,因此,他們就成了歷史發(fā)展中的寵兒,隨著洋務運動的發(fā)展,他們的力量也水漲船高,并進一步推動了洋務運動的深入展開。
經(jīng)濟集團利益之爭成就洋務運動厚外薄內(nèi)
洋務運動使一些西方國家獲大利。兩次鴉片戰(zhàn)爭結束時中國自己生產(chǎn)的鴉片的最低價格僅為國外的1/10,這極大沖擊了西方鴉片輸入方的利潤。同時,當時的中國人“他們絕不找外國人通商,除非外國人硬把生意送上門。”①因此,當中國于19世紀60年代開始實施購買西方軍備和機器為重點的洋務運動時,歐洲等國喜出望外。因為對于西方而言,這是一種既簡單利潤又高的生意。但太平天國事例也告訴他們,清政府的衰弱對他們獲取既得利益有害。所以他們極力慫恿清政府“借法自強”。結果,洋務運動中進口額出現(xiàn)了突飛猛進的增長。以海關兩為單位,1864年中國出超2446.4萬,1871年入超839.8萬,1894年入超3399.8萬。其間在1872~1876的5年內(nèi)中國尚有出超,自1877年后到甲午戰(zhàn)爭前便已全無出超了,并且入超的數(shù)額也越來越大。②
西方國家在獲得豐厚利潤的同時還十分注意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受損害,以其獲得更長久的利益。為此,一些西方國家或洋匠出于他們集團和個人利益,用軍事技術保密的方式來防止中國超越他們。如法國在幫助福建船政局制造軍艦時故意把機艙和火藥艙連在一起。這樣一旦與西方軍艦交戰(zhàn),這些軍艦被擊沉的概率就大為增加,后來馬尾海戰(zhàn)中福建海軍11艘軍艦被迅速擊毀與此有很大的關系。
洋務運動使地方割據(jù)勢力初成氣候。洋務運動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是“求強”。這就要強軍事,壯軍隊。清朝當時有屬于中央的八旗軍和綠營軍,屬于地方的是勇營軍。按清規(guī),湘軍、淮軍等勇營軍隊需自籌軍餉。因此,督撫們就以籌集軍費為名,實行“就地籌款”的厘金制。這使督撫掌握了一定的財政權,從而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控制力。據(jù)統(tǒng)計,1874年厘金用作軍費者占73.7%,1885年占77.6%,其中的90%以上被各省用于本省軍費開支,用來養(yǎng)兵、建海軍和軍工企業(yè)。厘金制的實施使經(jīng)濟交易受更多層次的盤剝,導致商業(yè)發(fā)展緩慢,中央利益受到不利影響。如洋務運動30多年,清廷沒建立一個直屬軍工廠,國家軍力的恢復也十分緩慢。同治、光緒年間,清廷就想通過一些措施將厘金納入清政府的財政管理體系中,但受到地方政府大員的頑強抵制,一直到清朝滅亡,這一努力也未成功。
督撫們巧借厘金建立起更為緊密的利益集團,形成變相的割據(jù)局面。地方官員關心的是使自己的區(qū)域力量勝過其他對手,保持與中央政府分庭抗禮的實力,并以此使自己成為政府重臣的砝碼。所以,清朝一度建成4個水師,卻分屬4個地方大臣指揮,戰(zhàn)爭中互不配合,使“甲午戰(zhàn)爭儼然成為了一省保衛(wèi)戰(zhàn)”。③這是甲午戰(zhàn)爭中國戰(zhàn)敗的原因之一。地方獨立傾向漸漸形成,甚至出現(xiàn)了單獨與列強開展和平共處的“東南互保”。
洋務運動形成官僚資本集團的雛形。在洋務派的努力下中國的國力有所增強,但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等地方權勢集團自身的實力有了更大的提升。他們掌控了清朝最新式的軍隊,且程度不同地控制了清政府耗資興辦的新式企業(yè)。如李鴻章掌握著19家軍事企業(yè)中的蘇州洋炮局、江南制造總局、金陵制造局和天津機器局等5家企業(yè),其資本總額大約為28086937兩白銀,占全部軍事企業(yè)總額的55.82%④,而湖北的廠礦實權大多掌于張之洞之手。這樣,洋務派成為控制新式經(jīng)濟的封建官僚,其實力遠超一般的封建官僚。以李鴻章為首的北洋集團也由此崛起。
隨著地方洋務派勢力的不斷擴大,他們與洋務運動中出現(xiàn)的民辦企業(yè)利益集團的沖突也更為明顯。洋務派本應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招商、督察、扶持新式企業(yè)的職責,但受私利的驅(qū)動,政府官員的職務行為異變成用官方的權威追逐自己的商業(yè)利益。主要表現(xiàn)為:一是用官權替民權。李鴻章曾提出民企可由商人“自立條議”,盈余“全歸商人”。但在行動上更傾向于對企業(yè)進行官方干預或鈐制各項事務。二是用官權設特權。如在機器織布局的奏折中,李鴻章要求“無論官辦商辦,即以現(xiàn)辦紗機四十萬錠、布機五千張為額,十年之內(nèi)不準續(xù)添,俾免壅滯”。其目的就是要保護他所控制下的相關企業(yè)。又如給與自己控制的企業(yè)享有“概免內(nèi)地沿途厘稅”的優(yōu)惠等特權。這些為中國以后的經(jīng)濟發(fā)展中帶有明顯的官僚資本的特色。
由此可見洋務派中的地方實力人物是洋務改革的推進者,也是實施新政中獲利最大者,其中一些人從改革者變成了新的既得利益者,成了后期改革中的新維持現(xiàn)狀派。
軍事集團利益之爭使得清軍貌強實弱
在鎮(zhèn)壓太平天國、捻軍等農(nóng)民起義中,作為代表滿清貴族的國家軍隊八旗軍和綠營軍不堪一擊,清政府不得已讓地方漢官組建和發(fā)展以湘軍和淮軍為代表的勇營,并形成了戰(zhàn)時督撫體制,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等是其中的出色代表。他們領導的軍隊成為與農(nóng)民起義軍對壘的主要武裝力量。
洋務運動中的“綠”“勇”之爭使“綠”弱“勇”強。在鎮(zhèn)壓太平軍及與英法等國的較量中,地方督撫們深知洋槍、洋炮對贏得戰(zhàn)爭的重要作用,同時,長期在清廷官場上的摸爬滾打使他們更懂得,作為一名外族漢官在滿清皇朝中站住腳要靠實力,尤其是能擁有一支聽命于自己的強大軍隊。因此,他們通過洋務運動把自己掌握的勇營軍隊的實力提升到綠營軍和八旗軍之上。
19世紀70~80年代勇營就已普遍使用洋槍、洋炮,而綠營軍仍處在冷兵器階段。1883年山西綠營抽調(diào)出來進行訓練的軍隊還是“向用土槍,于外洋軍火,素未講習”。⑤在湖北,張之洞直到1893年才下令綠營兵“一律操演前膛洋槍,其實缺、候補各將弁,并于每營酌挑兵勇練習后膛洋槍,甫經(jīng)陸續(xù)發(fā)給操練。”⑥滿清貴族對于漢族地方大員軍事勢力的快速膨脹非常不滿。太平天國戰(zhàn)爭還未完全結束,清廷就要求湘軍、淮軍裁撤。同時,為加強國家軍隊的實力,在天津設立皇族管轄的軍工廠和洋槍隊,并下詔要求各地恢復八旗、綠營體制。清廷企圖按照湘淮軍模式改造八旗為神機營,綠營為練軍,但各地陽奉陰違,加上八旗、綠營昔日的精銳之氣已蕩然無存。但改造的結果是曾國藩、李鴻章等通過練軍把綠營軍勇營化,使練軍實際成了直隸總督的編外軍隊。此外,從兵員數(shù)量的比較上也可看出督撫軍隊的迅速長大。1882年至1883年間綠營兵員約為20萬人,勇營兵員則發(fā)展到約為40萬人,1885年中法戰(zhàn)爭后勇營兵員更達到54萬人左右。⑦
“綠”“勇”之爭的背后實際上是國家統(tǒng)治者中滿族勢力與地方實力派中漢族勢力的利益之爭。滿族勢力的政治壓抑必然使?jié)h族地方勢力積極尋求提升自我的突破口。八旗、綠營的衰敗給了地方勢力極好的發(fā)展機遇,這不僅符合自身利益,同時也與最高統(tǒng)治集團的利益有一定的相通之處,即從加強勇營軍隊實力來從總體上和迅速地提升清朝軍隊的戰(zhàn)斗力,從而用最快的方式來捍衛(wèi)大清王朝。但同時勇營戰(zhàn)斗力的提高也為其中的部分漢族將士日后對清政府的離心離德,甚至推翻清政府都創(chuàng)造了一定的條件。
除了“綠”“勇”兩種軍隊之爭外,軍事上還存在防守方向的選擇,即海防與塞防之爭。1874年11月5日,總理衙門上呈《海防亟宜切籌武備必求實際疏》,強調(diào)海防的必要和緊迫,提出“練兵”、“簡器”、“造船”、“籌餉”、“用人”、“持久”等六項具體措施,請求飭令有關大臣討論、實施。同月,江蘇巡撫丁日昌也請人代遞《海洋水師章程》,要求設立北、東、南三洋海軍,清廷將這兩上書交沿江海的督撫及“留心洋務,熟諳中外交涉事宜”的陜甘總督左宗棠一起參加籌議。結果產(chǎn)生了注重塞防、注重海防和主張海防塞防并重的三種觀點。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左宗棠和李鴻章“塞防”、“海防”之爭。爭論各方都認為西部陸疆與東部海疆的外患已成“心腹之疾”,兩者都很重要。但由于國防經(jīng)費沒法滿足這兩個方面的需求,因此孰先孰后就成了爭論焦點。李鴻章主張先停撤西北塞防來建海防,但督辦西征糧餉轉(zhuǎn)運的左宗棠警告說,應防止“扶起東邊倒卻西邊”。
清政府為了不得罪地方上那些手握重兵的大員,權衡各方面的利益,致使清廷對海防事宜遲遲未決,直到左宗棠提到了一個兩全的“妥協(xié)”的主張,清廷才最終作了一個折中的決策。1875年5月30日,清廷發(fā)布海塞并重的上諭,一是肯定海防既為目前當務之急,又屬久遠之圖,并委派李鴻章、沈葆楨分別督辦北洋、南洋海防事宜;二是明令左宗棠“通盤籌畫,以固塞防”。國家統(tǒng)治層本應海陸并重,統(tǒng)籌兼顧,但洋務實力派卻從集團利益考慮,置國家利益于第二位。使海防與塞防之爭變成意氣之爭。其中又夾雜著湘、淮兩大集團的利益之爭。正是由于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等關系的變化,地方督撫勢力在十九世紀中后期的膨脹,才導致了國家在面臨外敵的時候,不能組織起強有力的聯(lián)合抵抗,大家為了一己集團的利益,企圖茍安于一隅。這也使洋務運動經(jīng)常處于有力使不上,使上了也無力的尷尬局面。這妥協(xié)的方式解決雖暫時掩蓋了爭議,但最終埋下的卻是“海塞都不重”的隱患。
中體西用的洋務運動基本上屬于增量改革,是實行錦上添花式的改革。但即使這種對社會震動相對不很大的改革,其內(nèi)外仍存在著許多錯綜復雜的利益矛盾,圍繞著這些矛盾展開的利益集團之爭成為洋務運動未能獲得理想的效果重要原因。為我們留下這樣的啟發(fā):其一,改革過程中出現(xiàn)雙方利益之爭往往得大利者是第三方。其二,改革前期的推進者會在改革發(fā)展中成為既得利益者,他們有時會阻礙影響自己利益的后續(xù)改革。其三,在利益矛盾中有時折中的解決方案可以暫時緩和矛盾,但如果不進行適時的徹底解決,未來會留下更大的發(fā)展隱患。總之,經(jīng)濟改革“最理想的辦法無疑是在每逢有大的新力量出現(xiàn)時,就隨時調(diào)整原有的那一套社會機構”。⑧而要促使大而新的改革力量的涌現(xiàn),就需不斷調(diào)整既得利益集團,更不要使經(jīng)濟利益長久固化在某一方面,從而避免形成強有力地既得利益集團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阻礙改革深入。
(作者為上海應用技術學院副教授)
【注釋】
①[英]萊特:《中國關稅沿革史》,姚曾譯,北京:三聯(lián)書店,1958年,第75頁。
②楊端六,候厚培:《六十五年來中國國際貿(mào)易統(tǒng)計》(第1表),北平國立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1931年。
③[美]費正清:《偉大的中國革命》,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年,第147頁。
④許滌新,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發(fā)展史》(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47~348頁。
⑤⑦中國史學會:《洋務運動》(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532頁,第526頁。
⑥張之洞:《張文襄公全集·奏議》(卷33),北平:文華齋,1928年,第27頁。
⑧[英]湯因比:《歷史研究》(中),曹未風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45頁。
責編 /韓露(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