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漢字為象形文字,已可說明中國傳統類比性思維模式的出現并非偶然。雖然中國傳統哲學沒有發(fā)展出形式邏輯,但是這并不代表其中完全沒有邏輯思維,其主流乃是一種類比邏輯。
【關鍵詞】中國文字 思維模式 類比邏輯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自從西方邏輯學傳入中國以來,不少人懷疑在此之前,中國人原本是否具有邏輯思維?而學界也一直環(huán)繞“是否有所謂中國邏輯”“中國邏輯是否等同于西方邏輯”等議題存在爭論。在這些場合中,漢字的一些特質便往往被提出作為反對的證據。而一般的共識是漢字以象形為基礎,所以主張中國人原本不具有邏輯思維的人,便以此作為理由,來堅持中國人只重直覺;而主張中國邏輯的人,便以此作為理由,來肯定中國人具有“形象思維”。但由于“形象思維”缺乏“推理”這一環(huán)節(jié),所以難以符合“邏輯思維”的資格。那么究竟是否有所謂“中國邏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這是一種怎樣的“邏輯”呢?要厘清此點,則必須探討中國人的思維模式之真正特質何在。
漢字作為象形文字,造就了“中國人的思維模式”之“類比性”
一般而言,如果語言的結構影響我們世界觀之塑造,那么語言的結構亦影響我們思維模式之形成,因為人的思維要依賴文字或圖形?!墩f文解字·序》指出:“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特別是“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這清楚地表示漢字乃是象形文字,“相似性”乃是漢字作為象形文字的構造原則。從記號學的觀點而觀,漢字首先是一種圖象。而從邏輯思維之角度來看,作為象形文字,漢字首先導向類比思維模式之產生。類比思維模式基本上通過兩物(或事態(tài))之“相似性”,從一物(或事態(tài))之屬性推出另一物(或事態(tài))之屬性。作為載體的漢字于中國的思維模式之形成上突出了“相似性原則”之優(yōu)勢,從而走向以“相似性”為推理有效性標準的“類比思維模式”。在此意義上,漢字作為象形文字造就了“中國的思維模式”之“類比性”。
與此相對,西方的思維模式基本上是“演繹性”。演繹的思維模式由“一般”推出“特殊”。無論從亞里士多德的“形式邏輯”到近代羅素的“數理邏輯”,基本上都是演繹性。但是,西方的邏輯或思維模式之主流是在“演繹性推論”。西方的邏輯(或演繹性的思維模式)中一個有效的推論是結論所提供的信息已經全部包含于前提──否則便是一謬誤。雖然中國的思維模式不是必然性思維模式,但由于其中結論所提供的信息超出前提所提供的信息,從而可以產生新知,是一種“創(chuàng)造性思維”。
上述的對比有助于看出中國的思維模式之真正特質所在?;谶@種思維模式,先秦時代的《墨經》中《小取》篇提出了四種類比推論方式,而且還分析了產生相應之謬誤的原因。
首先,“辟”是“舉他物以明之”的推理、方式,其成立基礎在于兩物之“性質”有相似之處。這表示“辟”是“屬性類比推論方式”。例如,地球有生命存在,火星也有生命存在。其次,“侔”是“比辭而俱行”的推理方式,其成立基礎在于兩物之“關系”有相似之處。這表示“侔”是“關系類比推論方式”。例如,祝英臺與梁山伯仿如水與乳。再次,“援”是“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之推理方式,其成立基礎在于主客兩方之論點(或立場)有相似性。這表示“援”是“證自的類比推論方式”。例如,你可以責怪兒子,為何我不可以處罰女兒?最后,“推”是“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之推理方式,其成立基礎在于對方于相似之論點上自相沖突。這表示“推”是“破他的類比推論方式”。例如墨家對儒家之批評:不信鬼神卻要學祭祀儀式,好比從無客人卻要學迎賓之禮。
實際上,“墨辯”是相當系統化之“類比推理理論”。一種“邏輯”的成立是建基于相應的思維模式上。如果中國的傳統思維模式屬于“類比思維模式”,則可以說“中國的邏輯”是“類比邏輯”。這種“類比思維模式”對于中國傳統哲學之發(fā)展起著重大的作用。
“類比思維模式”對于中國文學之發(fā)展亦有巨大的影響
現今有一種偏見,就是認為中國哲學沒有“論證性進路”。但是如果從思維模式之角度來看中國哲學的歷史,則可發(fā)現事實并非如此。其實在先秦時代,已可見出當時的學術論辯非常發(fā)達,而哲學家也有很理性地進行哲學論辯的表現。這個表現的成果導致了“墨辯”的產生。如果中國的思維模式成就一種類比邏輯,那么“墨辯”就是這種邏輯理論之表達。
“墨辯”作為一種類比推理的理論可以說是中國邏輯的“體”;而哲學的論辯上的“用”,則特別清楚地表現在孟子跟告子關于“性善”的討論上。例如當孟子說:“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就是應用了“侔”式推理。即使荀子對孟子之批評也是理性的討論?;旧?,這都可看成是作為類比推理理論的“墨辯”在哲學論辯上之應用。當然,從歷史的觀點來看,很可能中國的哲學家早已在實際上使用了這種類比的論證模式來進行辯論,后來才有理論性反省與整理,從而成就了“墨辯”中所見之系統化的類比推理理論。反過來說,假如從作為類比推理理論的“墨辯”出發(fā),重新對告子、孟子、荀子等所提出的論證作結構性分析,就可見早在先秦哲學已出現了“論辯性學術語言”。
十分可惜,從五四運動以來,大多學者在解釋“墨辯”或中國傳統思維時,都是采取西方的觀點,即以形式邏輯或演繹性的思維模式來解釋“墨辯”。這樣就抹殺了中國傳統思維模式的特質。實際上,從漢字為象形文字已可說明中國傳統類比性思維模式的出現并非偶然。雖然中國傳統哲學沒有發(fā)展出形式邏輯,但是這并不代表其中完全沒有邏輯思維,其主流乃是一種類比邏輯。
基本上,通過類比思維可以達至兩種目標:一種就是如孟子跟告子的論辯中所表現出的要“說服”對方來接受己方之論點;另一種是如墨家所強調的通過“以往知來”,即“由已知來推斷未知”的方式以增加新知。必須補充的是,我們并不需要去檢視所有的論點,只不過當意見出現不一致時,方需要論證。正如我們不會每天都去看醫(yī)生,只是當有病時才這樣做。這都是屬于一種“批判性調控”,但是當進行論辯時,必須遵守一些共許的原則方可能進行,“墨辯”便是探討這些游戲規(guī)則。然而這些規(guī)則也不完全就是約定而成,還要滿足產生新知的條件。
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茲曾區(qū)分兩類的邏輯:發(fā)明的邏輯(創(chuàng)造新知);證成的邏輯(安立論點)?;旧?,類比邏輯之力量首先顯現在于作為一種發(fā)明的邏輯,而作為證成的邏輯其力量則較弱。換言之,類比推論之強項在于能夠產生新知。例如,量子物理中波爾的理論指出原子世界的結構跟行星系統相似:電子環(huán)繞原子核的律動,猶如太陽系中行星環(huán)繞太陽的律動。這是“創(chuàng)造性思維”的表現,也完全符合墨家所言的“以見知隱”。
“類比思維模式”對于中國文學之發(fā)展亦有巨大的影響。自《詩經》以來,“賦”“比”“興”都是中國文學的典型創(chuàng)作技巧。依朱熹,“比者,以彼物比此物”。舉例而言,當以“水”隱喻“溫柔”,透過“關系類比”可推出以“火”隱喻“剛烈”。由此也可見出于豐富詞匯之“隱喻的意義”上,類比思維對于漢字的創(chuàng)造性發(fā)展亦有不可磨滅之貢獻。
(作者為武漢大學國學院教授)
【參考文獻】
①劉培育等:《中國邏輯思想論文選》,北京:三聯書店,1981年。
責編/張寒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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