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次人才在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立德樹人、理論創(chuàng)新和團隊建設等方面,都發(fā)揮了引領性作用,一批高層次人才已經成為國際、國內科學界的旗幟與標桿。但是,高層次人才建設也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在造成高層次人才建設種種問題的原因中,“黨管人才”原則貫徹落實不到位是其中最為根本、最為重要的原因。因此,推動高層次人才建設科學化,保證高層次人才建設的正確方向,必須堅持“黨管人才”原則。
“黨管人才”原則落實不到位是高層次人才建設問題頻發(fā)的根本原因
“黨管人才”原則要求“德才兼?zhèn)?、以德為?rdquo;,而不是單純的“量化考核”。“德”是“才”的前提,是“唯才是舉”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取向。方向搞錯了、道路走歪了,有才之人對黨和人民的事業(yè)危害更甚于庸碌之輩。“黨管人才”原則在高層次人才建設領域的體現(xiàn),首先在于把握高層次人才建設的政治方向,從培育導向到遴選標準,從使用方式到監(jiān)督管理,都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始終保持高層次人才為黨和人民的事業(yè)服務,為國家中心工作服務,始終保持高層次人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具備良好私德。因此,高層次人才既要求業(yè)務能力突出,業(yè)績能力卓越,同時也要求個人品德良好、政治素質過硬。高層次人才的遴選與考核固然需要特定的成果形式,也需要一定形式的指標引導,但僅有比論文、比項目、點數(shù)目的“量化考核”,容易導致對“德”的考察流于形式,從而弱化“黨管人才”原則的政治效果。
“黨管人才”原則雖體現(xiàn)在遴選和資助的環(huán)節(jié),但并不限于兩者。“黨管人才”原則體現(xiàn)在高層次人才建設的全過程,包括人才工程的設置,高層次人才標準的確定,高層次人才的培育、遴選、服務、管理等環(huán)節(jié)。那種認為黨組織完成對于人才遴選、落實人才待遇和資助后,即應當放手高層次人才自由發(fā)展的觀點,是一種“重入口、輕前期”“忽略過程和出口”的觀點,削弱了“黨管人才”原則的執(zhí)行力度。
“黨管人才”原則突出高層次人才對于本單位、本領域的使命與擔當,而不是給個人“穿衣戴帽”。高層次人才之“高”,不僅在于學識突出、業(yè)績卓越、成果豐碩,也在于格局廣大、視野宏觀、胸懷寬闊,有能力、有氣魄、有胸懷在本單位、本領域發(fā)揮領軍人物作用。入選高層次人才,既是黨和人民給予的認可與榮譽,更是黨和人民期許的擔當。能夠入選高層次人才隊伍,已經證明了個人能力與成績。能否帶出一支高水平團隊、培養(yǎng)后備青年人才,是黨和國家部署高層次人才戰(zhàn)略的重要目的,也是高層次人才應當承擔的使命與擔當。高層次人才不是“成功人士”“學界大佬”的“裝飾品”,也不是一種個人謀取私利的“資本”,不應當成為漫天要價的“籌碼”,更不應成為“向黨伸手、要挾組織”的借口。單純地將高層次人才建設理解為對于個人的“穿衣戴帽”,導致高層次人才之名變味,減弱了“黨管人才”原則的戰(zhàn)略效果。
高層次人才建設應從政治高度堅持“黨管人才”原則
如何在高層次人才建設中貫徹落實“黨管人才”原則,首先應當在政治上認識到“黨管人才”原則對于高層次人才建設的重大意義。撥開人才工作的重重迷霧,堅持高層次人才建設的政治底線和政治要求,始終保持高層次人才建設的正確方向。
“黨管人才”原則不僅是工作原則,也是一項政治原則。有一種觀點認為,“科學研究、理論創(chuàng)新、技術研發(fā),歸根到底是科技工作者自己的事情,過多的政治介入和干預,會妨礙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因此,對于高層次人才建設,黨和政府應當只負責提供資助,其余事務放手不管,讓高層次人才自由成長”。這種觀點將維護“政治底線”與“政治干預”“行政干預”畫上了等號,因而是片面的。一方面,人才決定黨和人民事業(yè)的成敗,高層次人才更是對所在單位和領域的工作產生全局性、根本性的影響。高層次人才的研究方向可以多元,個人觀點可以包容,但其政治方向必須與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保持一致,高層次人才同樣不允許存在“端碗砸鍋”的現(xiàn)象;另一方面,對高層次人才的培養(yǎng)、資助與扶持,需要黨和國家投入大量的資源和精力。因此,必須始終保持高層次人才建設的主導權在黨和人民手中,保證高層次人才建設始終為黨和人民的事業(yè)服務。“黨管人才”原則并不是限制高層次人才,而是幫助高層次人才守住紅線、管住底線,為高層次人才的發(fā)展提供有利的政治環(huán)境。
“黨管人才”原則是高層次人才建設的根本遵循,為高層次人才建設劃定了“政治底線”。高層次人才建設的各項事務,都應當遵循“黨管人才”原則。高層次人才建設工程的戰(zhàn)略定位,高層次人才建設的標準制定、培養(yǎng)遴選、資助扶持、服務管理等全過程,都應當置于黨組織的領導之下。高層次人才盡管開展的工作有所區(qū)別,所服務的單位和領域也各有不同,但在堅持“黨管人才”這一點上不能有任何含糊,也不能有任何變通和折扣。“黨管人才”原則是高層次人才建設的“政治底線”,遴選人才可以不拘一格,給予扶持可以加大力度,個性習慣可以不計小節(jié),配套服務可以“特事特辦”,但在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上,不允許有任何的“特殊人才”存在。各單位在培育遴選高層次人才時,既看業(yè)務水平和業(yè)績基礎,也看政治素質和底線意識;既重視資源傾斜、政策配套,也注重思想教育和價值引領。面對高層次人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違反國家法律和公序良俗,違反學術道德規(guī)范和合同約定行為時,各人才使用單位要能夠頂?shù)米毫?,守得住底線,不放任、不遷就。
“黨管人才”原則也是對高層次人才提出的政治要求。高層次人才是各自領域的頂尖專家和高端人才,但這并不意味著高層次人才是全知全能、完美無缺的圣人。高層次人才中的共產黨員、黨外人士甚至是外籍人士,對此都應該有清醒的認識,也都應當對自己有合理的定位和認知。高層次人才應當按照“黨管人才”的要求,重視修身正性、以德養(yǎng)身、以法明理。高層次人才中的共產黨員應當模范地遵守黨的各項紀律和規(guī)矩,黨外人士和外籍人士應當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序良俗,所從事的工作必須符合黨和人民事業(yè)的需要,符合中國國家利益需要,同時也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術道德規(guī)范的規(guī)定。對高層次人才的遴選與管理,既要看高層次人才候選者的業(yè)務素質,看國家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定位,也要看高層次人才是否符合“黨管人才”原則提出的政治要求。
強化制度建設是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的關鍵
將“黨管人才”原則落實到高層次人才建設的方方面面,既需要通過思想教育,向高層次人才建設工作隊伍、高層次人才群體傳遞“黨管人才”原則的主要精神,也需要強化組織建設,完善有利于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的體制機制,更加需要加強人才建設領域的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依規(guī)管理高層次人才建設,將“黨管人才”原則從政策性原則轉化為規(guī)范性原則。
第一,制定總攬人才工作全局的《中國共產黨人才工作條例》,推動“黨管人才”原則的規(guī)范化,為高層次人才建設適用“黨管人才”原則進行頂層設計。人才工作是黨治國理政的重要工作,制定黨領導人才工作相關事務的規(guī)定,特別是制定具有總攬意義的《中國共產黨人才工作條例》,對黨領導人才工作的原則、方式、主體、程序和措施進行全面規(guī)定,是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的重要任務。在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的“1+4”黨內法規(guī)體系中,有關人才工作的規(guī)定處于“黨的領導法規(guī)制度”板塊,《中國共產黨人才工作條例》對于黨如何發(fā)揮在人才工作領域的核心作用,起著頂層設計的作用?!吨袊伯a黨人才工作條例》應當以“黨管人才”原則為活的靈魂和核心原則,也在規(guī)范層次確認“黨管人才”原則的約束力和效力位階。高層次人才建設是黨的人才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對于高層次人才建設的規(guī)范也應當成為《中國共產黨人才工作條例》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管人才”原則可以通過《中國共產黨人才工作條例》,對高層次人才建設產生規(guī)范效力,以法規(guī)的規(guī)范力對高層次人才建設產生剛性約束。
第二,針對高層次人才建設制定相應的配套規(guī)范,為“黨管人才”原則的具體實施提供規(guī)范依據。高層次人才是黨的人才工作的核心組成部分,既有著人才工作的一般特點,遵循人才工作的共同規(guī)律,也有著自身的特點。具有全局性、宏觀性的人才工作頂層設計,主要是為高層次人才建設奠定立規(guī)基礎、確定基本原則、底定基本框架,對于一些與高層次人才建設特性相適應的工作內容,則需要通過制定相應的配套規(guī)范加以落實。與高層次人才建設相關的黨內各組織和工作機構,根據各自的立規(guī)權限和職能范圍,制定落實黨的高層次人才建設政策的規(guī)范與制度,具體而微地為高層次人才建設制定行為規(guī)范,將“黨管人才”原則落實到高層次人才建設的方方面面。這些配套規(guī)范,包括確定黨對人才工作領導主體、領導方式、職能范圍和實現(xiàn)程序的規(guī)范,也包括黨對高層次人才從培育、遴選、資助再到服務、管理、懲戒等各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范,還包括明確高層次人才自我約束和外部監(jiān)督的規(guī)范。完備的配套規(guī)范讓“黨管人才”原則在各配套規(guī)范中層層落實、層層遞進,從而實現(xiàn)對高層次人才建設的“規(guī)范全覆蓋”。
第三,加強高層次人才建設領域黨內法規(guī)制度的實施力度和保障力度,推進“黨管人才”原則全面貫徹落實。“徒法不足以自行”,“黨管人才”原則的落實,不能停留在紙面的規(guī)范文本,也不能停留在口頭的條文宣教,高效的實施機制和有力的保障機制,是落實高層次人才建設領域黨內法規(guī)制度所必需。高效的實施機制,推動各級黨委和黨的工作機關落實“黨管人才”原則,承擔“黨管人才”的主體責任和專責責任,讓“黨管人才”原則落實在高層次人才建設的管理環(huán)節(jié);推動各高層次人才建設工程的管理單位落實政治素質在高層次人才遴選標準中的重要位置,改變“唯數(shù)量論”和“一刀切”式的評價體系;推動高層次人才的使用單位強化對高層次人才的思想熏陶和行為管控,引導高層次人才樹立正確的義利觀,規(guī)約高層次人才的失序行為。有力的保障機制、強化的體制機制建設和組織建設,為“黨管人才”原則在高層次人才領域的落實提供組織保障;增強黨委和黨的工作機關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在觀念層面保障各項規(guī)范在高層次人才建設領域的落實;加強對高層次人才建設規(guī)律的理論研究,促進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與“黨管人才”原則之間的良性互動,從理論上為依規(guī)管理高層次人才建設提供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高層次人才是人才隊伍中的精華,是黨治國理政的重要依靠力量,也是黨和國家各項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支撐。“黨管人才”原則事關保證高層次人才始終為黨和人民事業(yè)服務的全局和根本。重視“黨管人才”原則的政治意涵,注重高層次人才建設的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是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的必然,也能夠真正實現(xiàn)“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作者為武漢大學黨內法規(guī)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導)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在歐美同學會成立10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3年10月22日。
②《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
③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④《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北京:學習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
責編/肖晗題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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