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概述
近日,教育部聯(lián)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印發(fā)《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健全學校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機制、依法處理學校安全事故糾紛、及時處置依法打擊“校鬧”行為、建立多部門協(xié)調配合工作機制等方面,構建了治理“校鬧”制度體系。依法懲處“校鬧”人員,并明確了跟蹤、糾纏學校相關責任人,侮辱、恐嚇教職工等8種“校鬧”行為,進一步保障學校安心辦學。
輿情風向
《意見》出臺后,引起廣大網民強烈反響和廣泛討論。近九成網民認為,對于“校鬧”終于有了明確的約束法規(guī),一定要嚴厲打擊制止“校鬧”,維護學校安寧的教學環(huán)境;近六成網民認為,從源頭消除風險就是最好的方式,預防為先;另有約三成網民認為,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一定要嚴格執(zhí)法,不能姑息違法亂紀擾亂教學的行為。
網民言論傾向性(抽樣:200條)
微評論
@致敬球球:還學校一方安寧是全社會的責任,愛護老師就是愛護自家的小孩。
@非典型動漫愛好者:校鬧,必須嚴肅處理。
@卡卡愛吃肉的狗狗零食店:希望公安部門配合嚴厲執(zhí)法,保護教職員工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打擊違法人員。
媒體解讀
修繕校園糾紛解決機制的不完善,捍衛(wèi)學校正當權益。“校鬧”問題成為了實踐中基層教育部門普遍面臨的熱點、難點、痛點,《意見》有針對性地攻克。這次備受關注的兩個亮點就是,明確“鬧也不賠”和“不鬧也賠”。它重點提到,杜絕不顧法律原則的“花錢買平安”,進而堅決避免“大鬧大賠”“小鬧小賠”的局面出現(xiàn)。這其實就是對“按鬧分配”做法的否定。不久前,江蘇徐州豐縣教師李秀娟寫絕筆信為孩子維權,引發(fā)強烈關注,她信訪的重要原因就是覺得賠償不合理。此次《意見》的出臺,多少形成了某種呼應,對之前不少公共事件中暴露出來的校園糾紛解決機制的不完善,也是種“修繕”。讓學校講法律原則,根據客觀事實和法律法規(guī)厘定責任,而非在“校鬧”面前無度退讓,這是捍衛(wèi)學校正當權益。
從源頭解決問題、消除風險,把預防放在首位。“《意見》堅持預防為先的理念,強調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安全風險,這對學校非常重要。不出事故或減少事故,才是對學生最大的關心愛護,才是落實以人為本的根本舉措。”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鶴崗一中校長伍輝認為,作為學校,首先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健全安全風險防范制度,加強師生安全教育,提高風險應對能力。在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看來,“校鬧”問題的解決,除了落實《意見》各項要求之外,還應該加快立法,比如加快“校園安全條例”等立法進程,積極推進法律有效實施,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暢通各類法定救濟渠道,從源頭上治理“校鬧”行為。
《意見》的出臺具有指導意義,可以形成多元化學校安全機制?!兑庖姟芬?,對于因學校安全事故糾紛引發(fā)的訴訟,要杜絕片面加重學校賠償的情形。“已有的‘校方責任險’政策,承擔賠付的只是中小學校負有責任的事故,賠付涵蓋范圍較小,在有效處置學校安全事故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國政協(xié)委員、河北省教育廳總督韓愛麗看來,此次出臺的《意見》給出了很好的指導性意見,即形成多元化的學校安全事故損害賠償機制。下一步,將積極研究制定“校方責任險”與“學生意外傷害險”互相補充的學生傷害事故保險與理賠機制,最大程度地給予傷亡學生和家庭更加實惠的經濟補償,最大程度化解和轉移學校風險。
(綜合人民網、《中國教育報》、澎湃新聞 等)
來源:《網絡輿情》雜志